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635.启14:10,11.“他也必喝神烈怒的酒,此酒斟在神愤怒的杯中纯一不杂”表他们歪曲圣言的良善与真理,并使生命充满这类歪曲。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,因为“神烈怒的酒,纯一不杂的酒”表示被歪曲的圣言真理。“神愤怒的杯”表示良善藉以存在的真理同样被歪曲。“喝”表示将它们归为己有,或使生命充满它们。“酒”表示圣言的真理(参看316节);“神烈怒的酒”表示被玷污和歪曲的圣言真理(632节);显然,“纯一不杂的酒”表示它被歪曲;“杯”与“酒”所表相同,因为杯子是盛酒的。“喝”之所以表示使生命充满它们,是因为这话是对那些照唯信称义的教义生活之人说的(参看634节)。“掺杂的酒”(或起沫的酒,mixing wine)和“掺杂物”(或搀杂的料mixture)表示对真理的歪曲,如诗篇:
耶和华手里有杯,那酒起沫,满了搀杂的料,祂倒出来,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喝。(诗篇75:8)
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,“烈怒”和“愤怒”一起被提及,在这种情况下,“烈怒”论及邪恶,“愤怒”论及虚假,因为那些陷入邪恶的人会“烈怒”,而那些陷入虚假的人则会“愤怒”;在圣言中,二者都被归给耶和华,也就是主,其实这是指人对主发烈怒和愤怒(参看525节)。在圣言中,“烈怒”和“愤怒”一起被提及;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:
耶和华在愤怒和烈怒中临到;在祂烈怒的愤怒日子里,地必离其本位。(以赛亚书13:5,9,13)
亚述是我烈怒的棍,我要吩咐他攻击我所愤怒的百姓,(以赛亚书 10:5-6)
我要在烈怒和愤怒中攻击你们。(耶利米书 21:5)
我在烈怒和愤怒中将他们招聚出来。(耶利米书 32:37)
耶和华向万族发烈怒,向他们的全军发愤怒。(以赛亚书 34:2)
耶和华向以愤怒和烈怒施行报应。(以赛亚书66:15)
我要发烈怒,踹下众民,发愤怒,使他们沉醉。(以赛亚书 63:6)
我的烈怒和愤怒必倾在这地方。(耶利米书7:20)
此外还有其它经文中的(如耶利米书33:5;以西结书5:13;申命记29:28);有些经文提到“烈怒的愤怒”(如以赛亚书13:13;诗篇78:49, 50;申命记6:14,15)。以赛亚书:
公义和力量惟独在乎耶和华,凡向祂发怒的必至蒙羞。(以赛亚书45:24)
六、这两者,即热与光,或爱与智慧,合起来从神流入人的灵魂,通过灵魂流入他的心智及其情感和思维,从这些流入身体的感觉、言语和行为
ISB8.迄今为止,有学问的人所论述的属灵流注是从灵魂进入身体的流注,而不是进入灵魂,并通过灵魂进入身体的任何流注;尽管人们知道,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都从神流入人,它们丝毫不来自人;那些从神流入的事物,首先流入他的灵魂,并通过灵魂流入理性心智,通过理性心智流入那些构成身体的事物。有人若以其它任何方式调查属灵流注,就会像一个人堵住喷泉的源头,却仍在那里寻找源源不断的泉水;或像一个人从根,而不是从种子推断树的起源;或像一个人检查没有开始,或脱离源头的衍生物。
因为灵魂不是生命本身,而是从神接受生命的容器,神才是生命本身;一切流注都属于生命,因而皆来自神。这就是这段经文的意思:
耶和华神将生命的气息或灵魂吹进人的鼻孔,他就成了活的灵魂。(创世记2:7)
“将生命的气息或灵魂吹进鼻孔”表示植入对良善和真理的感知。主也论到自己说:
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,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。(约翰福音5:26)
“在自己的生命”是指神;灵魂的生命是从神流入的生命。
由于一切流注皆属于生命,生命通过它的容器进行运作,而人里面的至内在或首个容器就是他的灵魂,所以为正确理解流注,有必要从神开始,而不是从一个中间站开始。如果真的从一个中间站开始,那么关于流注的教义就会像没有车轮的战车,或没有风帆的船只。由于情况就是这样,所以我们在前面论述了灵界的太阳,耶和华神就在这太阳中间(5节);爱与智慧,因而生命的流注由此而来(6— 7节)。
来自神的生命之所以通过灵魂流入人,并通过灵魂流入他的心智,也就是流入它的情感和思维,又从这些流入身体的感觉、言语和行为,是因为这些是属于处在连续秩序中的生命的事物。事实上,心智从属于灵魂,身体从属于心智。心智有两种生命,即意愿的生命和理解力的生命。意愿的生命是爱之良善,其衍生物被称为情感;理解力的生命是智慧之真理,其衍生物被称为思维;心智通过后者和前者活着。另一方面,身体的生命是感觉、言语和行为;这些通过心智来源于灵魂,这一点从它们所在的秩序可推知;它们由此显现在一个智慧人面前,无需调查研究。
人类灵魂因是一种优越的属灵物质,故直接从神那里接受流注;而人类心智因是一种次等的属灵物质,故间接通过灵界从神那里接受流注;身体因来自自然界被称为材料的物质,故间接通过自然界从神那里接受流注。下文我们会看到,爱之良善和智慧之真理从神流入人的灵魂时是结合在一起的,也就是合而为一的,但它们在行进的过程中被人分开,仅在那些让自己被神引领的人那里结合。
ISB1.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,或一方进入另一方,或一方与另一方一起的运作,有三种观点和传统看法,它们都是假设。第一种被称为物质流注,第二种被称为属灵流注,第三种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。
第一种,就是所谓的物质流注,来自感官的表象和由此而来的谬误,因为表面上看,好像影响眼睛的视觉物体流入并产生思维;同样,影响耳朵的言语流入心智,并在那里产生观念;嗅觉、味觉和触觉也一样。由于这些感觉器官首先接受从世界流入它们的印象,而心智看似根据这些器官所受到的影响而进行思考和意愿,所以古代的哲学家和经院学者便以为流注源于这些器官,并进入灵魂,从而采纳了物质流注或属世流注的假设。
第二种假设被称为属灵流注,来源于秩序及其律法,有些人也称它为偶然流注。因为灵魂是一种属灵物质,因而更纯粹,是在先和内在的;但身体是物质的,因而更粗糙,是在后和外在的;按照秩序,更纯粹的流入更粗糙的,在先的流入在后的,内在流入外在,因而属灵之物流入物质之物,而不是反过来。因此,按照秩序,进行思考的心智根据眼前的物体在眼睛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视觉,心智也随意处理这种状态;同样,进行感知的心智照着言语在耳朵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听觉。
第三种假设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,来自推理官能的表象和谬误;因为心智在进行运作时与身体一起、同时随着身体行动。然而,一切运作先是连续的,然后是同步的,连续运作是流注,同步运作是和谐;例如,当心智先思考,然后说话时,或当它先意愿,然后行动时;因此,确立同步之物,却排除连续之物,这是推理官能的一个谬误。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,除了这三种观点之外,不可能构筑出第四种观点,因为要么灵魂作用于身体,要么身体作用于灵魂,要么两者同时不断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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